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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業學程計畫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補助每一計畫所需百分之八十辦理經費,其餘需自籌。每一計畫最高補助八十萬元。 2.就業學程計畫訓練領域別為流通業、財務金融、經營管理、數位內容與資訊、觀光與餐旅服務、醫療保健與照顧服務、人文社會與文化創意、造型與時尚設計、營建工程與機電、生態環保與生物農業科技相關產業等十大領域。 3.有意願申請就業學程計畫老師,請於109年1月15日前將申請資料(電子檔1份及紙本4份)送蘭潭校區學生職涯發展中心彙整,以利函送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申請。 申請資料包含下列文件 (1).申請計畫書。 (2).職場體驗同意書影本。 (3).職場體驗單位經主管機關核發之合法立案、設立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4.就業學程計畫詳細規定及計畫書格式請參閱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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