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教師評鑑各院系所完成教師評鑑工作時程如下:
(一)各系(所)、中心應於106年4月28日(週五)前完成評鑑工作。
(二)各學院應於5月31日(週三)前完成評鑑工作,並於評鑑完成7日內,將評鑑結果送受評教師。 另各學院亦須將評鑑結果及評鑑會議紀錄送教學發展組彙整,以利本組於規定期限內提請校教評會備查。
應受評教師資料繳交日期
完成審查日期
所有應受評之教師(含接受評鑑、延後評鑑、免接受評鑑及免一次接受評鑑等四類)皆須接受系教師評鑑委員會審查,於各學系(中心)規定日期前繳交資料。
4月28日前
學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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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前
國立嘉義大學 教務處─教學發展組 (05)271-7047 Fax:(05)271-7304
E-mail:edude@mail.ncyu.edu.tw 蘭潭校區:60004嘉義市鹿寮里學府路3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