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評鑑加分說明
1. 課程使用本校教學輔助平台(須符合審查標準),每一課程可加1分
2. 教授課程為翻轉教學或混成教學課程(每學期會公告申請),每一課程可加3分
3. 教授課程為遠距教學課程(全網路課程),每一課程可加3分
4. 教授磨課師(MOOC)課程或通過教育部數位課程認證,每一課程可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