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休學期間」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說明
一、基於保障學生保險之權益,建議學生於休學期間仍要繳交學生團體保險費,否則視同放棄此權益,日後如發生意外事故則無法申請保險理賠。
二、學期前休學之舊生,必需完成休學手續後,方可至學校首頁/e化校園/學雜費繳費單暨繳費單證明系統內列印平安保險費繳交。
三、學生團體保險費每學期繳交一次,故於每學期開學前,務必記得上網列印繳費單繳費,繳費期限上學期為11月30止,下學期為4月30日止,若有繳費相關問題,請洽出納組05-271-7121。
四、本校學生團體保險契約條歀,理賠項目包含身故、殘廢、重大燒燙傷、醫療保險金之給付。相關內容,請至學校首頁/行政單位/環境保護及安全衛生中心/衛生保健組網頁查詢。理賠相關問題,可電洽各校區健康中心詢問。
蘭潭健康中心 (05)271-7069
新民健康中心 (05)273-2957
民雄健康中心 (05)2263411*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