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各類講座契約書
填寫說明事項
類別 |
說明 |
契約書 |
嘉義大學
講座 |
1. 由本校專任教授擔任,名額以不超過現有專任教授人數之十分之一為原則,同一教授以主持一講座為限。
2. 講座獎助金得依合約按月致送:除其專任教授薪給外,另頒與講座獎助金每人每年新台幣三十萬元至六十萬元。
【金額及支付方式,由校長諮商講座審議委員會後訂定之】
3. 終身榮譽職,期滿若不續支講座獎助金或不再享有其他禮遇者,得保有講座名銜。
4. 講座獎助金一次頒與最長以三年為限。 |
表件1 |
嘉義大學
特約講座 |
1. 不占本校編制員額。
2. 講座獎助金得依合約按月致送:(1)講座奬助金每人每年頒與新台幣三十萬元至八十萬元;另特約講座若為退休教師者,獎助金金額應受相關退休法令限制。(2) 每年得另支給交通費及其他雜支合計不超過新台幣十五萬元,須檢據核銷;如經本校教評會聘為兼任教師並開課或指導研究生論文,另依規定支領鐘點費或論文指導費。
【金額及支付方式,由校長諮商講座審議委員會後訂定之】
3. 終身榮譽職,期滿若不續支講座獎助金或不再享有其他禮遇者,得保有講座名銜。
4. 講座獎助金一次頒與最長以三年為限。 |
表件2 |
嘉義大學
榮譽講座 |
1. 不占本校編制員額。
2. 榮譽職,不支給講座獎助金。 |
表件3 |
講座 |
1. 名稱得由捐贈者與校長商定之。
2. 講座獎助金依捐贈合約規定辦理,一次頒與最長以三年為限。
3. 非終身榮譽職,其任期得視贊助經費而定,依個案處理。 |
表件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