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客家委員會「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辦法」法規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如附件),請轉知所屬知悉。
說明:
1.有關108年度「客家學術與在地知識個別型專題研究計畫」及「大專校院發展客家學術機構綜合型計畫」(含客家通識課程等)之申請作業,客委會預定107年10月另案公告受理。
2.因應本辦法施行,本會「大學校院發展客家學術機構作業要點」、「獎助客家學術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補助出版客家學術著作普及叢書作業要點」等相關行政規則將停止受理108年度新計畫之提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