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日 期:111年3月17日
聯絡人:張宇劭小姐
電 話:2717028
主旨:有關本校111學年度第1學期「通識實踐課程」(原通識體驗課程),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有意申請之教師請於111年4月25日(星期一)前填妥計畫書(附件1)送至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嘉義大學通識教育實踐課程申請暨設立原則」(附件2)辦理。
二、請各學院協助於開設1~2門實踐課程(需納入通識課程支援表中)。
三、若屬「110學年度通識教育選修(領域)課程表」(附件3)既有課程,請依上開設立原則調整課程教學大綱等相關資料後,得申請開設為「實踐課程」。
四、檢附通識實踐課程歷年開課學院、課程名稱及授課教師一覽表(附件4)供參。
五、請於111年4月25日(星期一)前填妥計畫(附件1)送至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審查結果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各申請教師。
六、補助之授課教師應於課程結束後的一週內,繳交成果報告,內容需包含「教學成果展」、「滿意度分析」、「教學助理學習心得」及相關成果資料,供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於未來開設通識教育實踐課程之參考。
此致
各學院
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