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流程表
壹、小額科研採購:採購金額未達100萬元
一、採購金額未達10萬元-同本校一般性採購程序,請參考本校一般採購作業要點
(一)請購核准後請廠商交貨或採購(同一般性採購程序)。
(二)安裝測試確認功能符合需求,請購單位自行辦理驗收及後續核銷作業。
※自行訪價並比較廠商報價之合理性,評估有否議價空間。
二、採購金額逾10萬元未達100萬元-請購單位(即採購單位)自行辦理
(一)請購人填寫本校科研採購申請單:
1.詳列採購品名、標的規格及數量等,並取得1家以上廠商報價單。
※採購內容如係辦理資訊、電訊或通訊設備有關採購,請妥為訂定採購標的之原產地及投標廠商資格(詳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7年12月20日工程企字第1070050131號函)
※採購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2.至主計室網路請購系統列印財物購置修繕申請書。
3.會辦研發處確認經費來源屬科研採購。
4.會辦總務處並取得採購案號。
(二)校長或其授權人核准後,由請購單位與廠商簽訂契約:
1.底價訂定:請購人應依圖說、規範、契約,並考量成本、市場行情、各著名工廠廠價、同業公會牌價、過去採購紀錄、其他機構採購價格等,提出建議底價,交由請購單位主管核定。
2.查詢拒絕往來廠商:於契約簽訂當日查詢並確認廠商非為拒絕往來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採購輔助/廠商管理/拒絕往來廠商 辦理查詢作業。(或洽總務處協助查詢)。
3.查驗投標廠商資料,如投標廠商聲明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免填)等。
4.契約得以採購紀錄替代之。(如需訂立契約得洽總務處協助辦理,協助審查各項文件並製作契約書稿及履約保證金繳款單等,由請購人轉交廠商)
5.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由請購人視案件性質自行決定是否收取。
(三)將廠商報價單、投標廠商聲明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無者免附)、底價單、採購紀錄、財物購置修繕申請書及經費核定表等文件送總務處。
(四)驗收:交貨安裝測試確認廠商履約完成,由請購單位自行辦理驗收,並作成書面紀錄(含功能測試單)。
(五)核銷:依規定辦理核銷作業。
(六)採購相關文件,除送主計室核銷外,請購單位應自行保存1份備查。
※規格應詳列廠牌、品名及數量等,作為契約附件,據以驗收。
※國外採購免稅令請洽總務處辦理。
貳、採購金額100萬元以上未達政府採購協訂GPA門檻1,596萬元金額
一、公告審查
(一)訂有底價
1.請購人詳列採購標的需求規格說明。
2.請購人詳列採購標的審查須知(審查項目及配分)。(無則免)
3.請購人取得1家以上廠商報價單。
4.請購人對於採購財物之規格或勞務之需求等若與廠商進行協商,作成書面紀錄,載明接觸對象、時間、地點及內容。
5.請購人在主計室網路請購系統網頁線上填寫並列印財物購置修繕申請書。
6.請購人填寫本校科研採購申請單,採購方式選擇公開招標或限制性招標,並會辦研發處確認經費來源屬科研採購。
7.請購人檢附1~6文件,會簽資產經營管理組確認財產分類,送事務組辦理。
8.事務組審查各項文件,製作招標文件。
9.事務組彙整採購相關文件會簽主計室,審核計畫科目及預算額度,控管計畫經費。
10.校長或其授權人核准後事務組辦理公告。
11.請購單位得視需要簽陳成立科研採購審查小組,奉核後成立審查小組及工作小組。
12.事務組會同請購單位代表、監辦等相關人員辦理開標。
13.工作小組製作初審意見書,協助審查作業。(無則免)
14.審查小組辦理審查,評定優勝廠商。(無則免)
15.審查結果簽請校長或其授權人核定優勝廠商。(無則免)
16.事務組與優勝廠商議價或2家以上優勝廠商依序議價。(無則免)
17.決標、簽約、交貨、驗收、付款及保固。
※審查小組5人以上,成員由校長或其授權人核定,決標前應保密。
※採購案單純或有前例可循,審查小組於審查會議前成立;訂定或審查招標文件之審查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有困難或疑慮者,於公告前成立審查小組協助之。
※工作小組至少2人,協助辦理與審查有關之作業,且至少應有1人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資格。
二、限制性招標
(一)不公告
1.請購人詳列採購標的規格。
2.請購人取得1家廠商報價單。
3.請購人對於採購財物之規格或勞務之需求等若與廠商進行協商,作成書面紀錄,載明接觸對象、時間、地點及內容。
4.請購人在主計室網路請購系統網頁線上填寫並列印財物購置修繕申請書。
5.請購人填寫本校科研採購申請單,採購方式選「限制性招標」;並會辦研究發展處確認經費來源屬科研採購。
6.請購人填寫本校科研採購限制性招標理由說明書,勾選並說明事由。
7.請購人檢附1~6文件,會簽資產經營管理組確認財產分類,送事務組辦理。
8.事務組審查各項文件,製作招標文件。
9.事務組彙整採購相關文件會簽主計室,審核計畫科目及預算額度,控管計畫經費。
10.校長或其授權人核准後邀請1家廠商,會同申購單位代表、監辦等相關人員辦理議價。
11.簽約、交貨、驗收、付款及保固。
(二)公告(符合本校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符合限制性招標事由第9條
或第10條者,應經公開客觀評選優勝廠商)。
1.請購人詳列採購標的需求規格說明。
2.請購人詳列採購標的審查須知(審查項目及配分)。(無則免)
3.請購人取得1家以上廠商報價單。
4.請購人對於採購財物之規格或勞務之需求等若與廠商進行協商,作成書面紀錄,載明接觸對象、時間、地點及內容。
5.請購人在主計室網路講購系統網頁線上填寫並列印財物購置修繕申請書。
6.請購人填寫本校科研採購申請單,採購方式選「限制性招標」;並會辦研究發展處確認經費來源屬科研採購。
7.請購人填寫本校科研採購限制性招標理由說明書,說明事由。
8.請購人檢附1~7文件,會簽資產經營管理組確認財產分類,送事務組辦理。
9.事務組審查各項文件,製作招標文件。
10.事務組彙整採購相關文件會簽主計室,審核計畫科目及預算額度,控管計畫經費。
11.校長或其授權人核准後事務組辦理公告。
12.後續同上一、公告審查相關程序。
參、採購金額達政府採購協訂門檻金額(112-113年為1,596萬元)
無法採用科研採購,必須適用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