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為落實教學品保,善用教學資源,推動教師實地教學觀課,
以達教學觀摩與經驗傳承,確保本校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成效提升,
於105學年度起試行1年。
提供觀課教師:
為提升教學品質,樹立教學典範,邀請遴獲校級教學績優教師,於次學年提供一門觀課課程,期能達到教學經驗傳承之功效。
自願提供開放課堂教學觀課之教師,依本校教師評鑑辦法,酌予獎勵。
參與觀課教師:
本校初任教師(大學教學年資未滿兩年)或有意增進教學技巧之專任(案)教師,參與觀課之教師,依本校教師評鑑辦法,酌予獎勵。
執行方式:
(一) 於校務行政系統建置「教師觀課系統」整合平台,提供觀課訊息。
(二) 提供觀課教師:於學生加退選結束後第一周,提報開放觀課課程名稱與開放觀課時段
(於當學期內安排兩周,參與觀課之教師如欲增加觀課時段,須徵求開放之教師同意後,始得前往觀課)。
(三) 參與觀課教師:於學生加退選結束後第三周內,自行上網點選欲觀課之課程,於次週進行批次作業,系統將自動發信通知。
同一課程每週次至多以5名教師觀課為限,以登記之優先順序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