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1日
連絡人:劉淑君小姐
電話:2717028
信箱:edude@mail.ncyu.edu.tw
主旨:教育部112學年「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案之申請系統將於111年11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時開放線上徵件,擬申請該案之教師應於111年12月12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將申請所需資料上傳完畢,相關配合及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計畫目的為精進教師教學品質,提升學生學習成效,透過教師個人研究經費的挹注,鼓勵教師以教學場域為研究,提出問題透過課程設計、教材教法或引入教具、科技媒體運用等方式,並採取適當的研究方法與評量工具檢證成效之歷程。
二、申請資格:本計畫主持人為申請學校之現任專任人員、專案教學人員、附設醫院或評鑑為醫學中心等級教學醫院之人員,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獲具本部核發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之教師。
(二)獲具本部核發講師證書,具有教學成果對外發表或曾獲校內外與教學成就相關獎項之教師。
(三)獲經學校聘任為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及技術教師。
三、申請類別:分為通識(包括體育)、教育、人文藝術及設計、商業及管理、社會(包括法政)、工程、數理、醫護、生技農科及民生等共計10個學門。108學年度起新增大學社會責任實踐(USR)及技術實踐等2專案類別;並自110學年度起試辦大學社會責任實踐(USR)專案多年計畫,以搭配該專案性質與需求,延長教師研究期程。前款學門類別及專案計畫,申請人應擇一申請,且申請件數以1件為限。
四、旨揭計畫線上申請系統建置於教育部專案辦公室網頁,點選路徑為「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計畫申請系統」(網址:https://tpr.moe.edu.tw/sotl/login),系統自111年11月21日上午9時開放至111年12月12日中午12時止,線上填寫過程請教師隨時存檔,所上傳之PDF檔案請勿做文件保全設定,以利教育部審查作業進行。申請教師若未於計畫網站完成送件程序、送出時間逾期、資料不全或申請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
五、請申請教師填覆申請名冊(附件1)以學系為單位,經單位主管核章後,請於請於111年12月13日(星期二)前,送至教務處教學發展組(電子檔請寄送至信箱edude@mail.ncyu.edu.tw)。
六、檢附申請名冊(附件1) 、旨揭教育部公文函(附件2)、112年計畫徵件說明與計畫書格式(採線上填寫申請)(附件3)、研究倫理初步參考原則(附件4)、計畫審查評分項目表(附件5)、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附件6)、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編列基準表(附件7)及雇主負責勞健保金額試算說明(附件8)各1份,相關資料將同步公告於本校網頁。
此致
全校教師(含專任及專案教師)
教務處(教學發展組)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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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計畫書申請人及授課對象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申請人應為申請計畫課程之主授者(至少一門)。
二、授課對象應為大專校院之僑生先修部、專科、大學部、碩士班(包括在職專班)、博士班之學生。
三、申請計畫之授課課程應為學校認可納入畢業學分之課程。
四、計畫搭配之課程名稱務必與開課系統顯示相符。
經費編列原則
一、經費額度:每案最高50萬/年
二、人事費編列:上限為總金額60%,計畫主持人費至多1名,最高8,000元/月,協同計畫主持人不得支領。
三、助理費規定:僅支付兼任行政助理,每名最高5,000元/月。
四、業務費編列:不得編列國外差旅費,餘參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
須避免事項:
一、與高教深耕或其他計畫內容相同或雷同。
二、與去年計畫相似(缺乏創新性)。
三、文獻抄襲期刊但未引註。
四、與共同主持人或同一教師社群人員計畫書內容相似。
檢附:
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說明會簡報下載區:https://reurl.cc/RO0yE6
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系統:https://tpr.moe.edu.tw/sotl/login
111.07.01起因系統整併及版本升級作業,
已有舊帳號者尚未完成設定、新帳號註冊及舊帳號申請換校111年11月18日(五)起開始申請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