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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中華民國111年5月11日 主旨:本校博士後研究人員教學研究費支給表及研究計畫專任研究助理薪資支給表配合111年度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調增,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9日臺教人(四)字第1110012826號函辦理。 二、配合111年度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調增,本校「博士後研究人員教學研究費支給表」及「研究計畫專任研究助理薪資支給表」每級金額依原訂金額調增4%。表列數額為月支工作酬金上限標準,若計畫另有核定金額者,依計畫核定金額;補助單位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三、如需修改約用金額者,惠請計畫主持人(或代理人)攜帶計畫主持人印章至研究發展處洽李文茹專案組員/楊宗穎專任助理辦理契約書變更。 四、檢附教育部來函、本校「博士後研究人員教學研究費支給表」及「研究計畫專任研究助理薪資支給表」如附檔。 此致 各教學、行政及研究單位、全體教師 研究發展處敬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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