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10年2月3日
聯絡人:楊弘道組長、李文茹專案組員
電話:2717162/傳真:2717165
主旨:有關本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產學合作(含政府科研補助或委託辦理)計畫項下之專任研究助理及博士後研究人員(以下簡稱計畫專任人員),於110年2月5日(星期五)蘭潭校區總變電站二樓VCB盤(理工大樓)CT更換當日之差勤,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總務處營繕組110年1月27日通知,本校於110年2月5日(星期五)於蘭潭校區辦理總變電站二樓VCB盤(理工大樓)CT更換事宜,當日上午9時至12時蘭潭校區全區域(排除宿舍區及畜牧場區)停電。
二、經110年2月3日簽陳校長同意,本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計畫專任人員於學校總變電站二樓VCB盤(理工大樓)CT更換當日(2/5),得經計畫主持人同意後停班,並無需另行擇日補班;惟如因計畫需求當日需出差、公出或留校執行計畫者,仍須依計畫主持人指示辦理。
三、檢附校長同意簽及停電通知,請各單位轉知所屬知悉。
此致
各教學、行政及研究單位、全體教師
研究發展處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