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學系 備註:所提資料以高中三年為限;考生並非具備以下所有項次之資料,本系將以所供資料「綜合評量」,而非以單一項目作為錄取標準。 |
項目 | 審查重點 | 準備指引 |
自我學習 能力 與成果表現 | 修課紀錄(A) (必選修課紀錄、重點領域修課成績、學業總成績) 課程學習成果(B) (書面報告) | (一)修課紀錄:著重於國文、英文、數學、自然、社會等科目及其他跨領域綜合活動之成績表現,及整體成績之均衡。 (二)課程學習成果:修習國文、英文、數學、自然、社會等科目及其他跨領域綜合活動等學習成果之品質。 |
獨立思考 能力 與學習潛力 | 學習歷程自述(P、Q) 1.就讀動機 2.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 學習歷程自述:面對未來職場,有真誠的社會責任、充分的特殊教育專業、擁有與人合作溝通的同理心、具相當之自律能力、邏輯性的表達能力、創意的思考,有助於跨領域統合各科知識,以因應未來靈活應用於特殊教育教學。 |
追求卓越與 成就之能力 | 多元表現(F、I、N) 1.高中生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2.服務學習經驗 3.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 多元表現:與本系選才相關的各項多元表現,如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服務學習經驗、其他多元能力表現、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