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民雄校區學務組
可借用器材明細
器材名稱 |
數量 |
麥克風 |
4 |
CD播放器 |
1 |
大聲公 |
1 |
小聲公 |
2 |
黑金鋼擴音器 |
2 |
長桌 |
3 |
延長線 |
4 |
筆記型電腦 |
1 |
單槍投影機 |
1 |
大型海報架 |
1 |
推車 |
1 |
【社團】借用物品注意事項
1、 預借三天內之社團活動用品。
2、 活動前一天13點~17點借取,活動結束隔天中午12點前歸還。
3、 社課所需之器材,於社課當日13點~17點借取,隔日中午12點前歸還。
4、 借用一次以一個活動為限。
5、 取、還均需由學務組人員簽名。
6、 請妥善保管借用物品(遺失損壞均負賠償責任)。
7、 請依項目,分別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