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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碩士學位論文專業符合審查處理要點

國立嘉義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碩士學位論文專業符合審查處理要點

111年3月22日110學年度第2次班務會議通過

一、國立嘉義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以下簡稱本班)為提升碩士學位論文品質,確保學生學位論文符合本班之專業領域,特依據學位授予法、本校學則及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訂定國立嘉義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碩士學位論文專業符合審查處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學位論文,係指本校依學位授予法所授予之碩、博士學位論文、作品、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等。

三、本班成立研究生學位論文專業領域審查小組,置委員三人,委員應符合本校學位考試委員資格,執行長為當然委員兼召集人,其餘委員由執行長指派本院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擔任,任期為1年,審查本班研究生學位論文之專業符合事宜,並保存審查文件以供日後查核。

本班研究生提送學位論文,除應依照本校規定申請學位論文考試外,且需於學位論文考試至少1個月前,提交論文全文及學位論文專業領域審查表(附表),並經本班研究生學位論文專業領域審查小組審查通過,以確保學位論文符合本班之專業領域。

四、本班研究生對專業符合審查結果如有異議,得檢具書面資料及說明向本班申請複審,並交由班務會議進行審議,如複審結果仍不符合者,應重新提出學位論文考試申請,且須於本校規定修業期限內完成論文考試。

五、本班研究生學位論文與專業不符之檢舉,悉依本校碩、博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辦理。

六、本要點經本班班務會議、教務會議通過後公告施行,並送教務處備查。

點閱 點閱:165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01 13:43 發布單位 發布單位:管院碩士在職專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