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獎助學金學生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1.設籍於屏東縣境內,值得栽培的原住民學生。2.以家境清寒者為優先3.學業成績必須每科都及格4.奮發向上(學生在各方面傑出表現事實,請推薦人於申請表上詳細填寫)5.本會獎助學金受獎學生須自製感謝卡給贊助單位,感謝卡內容須用心填寫,未能配合者請勿提報。6.各單位提報學生名額:1至5名學生(國小至大學),皆須符合申請條件。7.申請之大學生需簽立返鄉服務切結書(附件二)8.錄取之大學/專生,需參與本會寒暑期返鄉服務志工活動9.軍公教子女不得申請
(二)附件資料注意事項
1.申請表附件務必附上照片(近期臉部清晰生活照即可)2.113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3.近3個月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未符合此項規定將取消資格)4.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應屆畢業生則提供畢業證書或入學證書)
(三)校內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繳交至
1.蘭潭校區: 行政大樓3樓 原資中心 胡小姐2.民雄校區: 民雄學務處 劉曉華小姐3.新民校區: 新民學務組辦公室 或拿「牛皮紙傳遞封」投遞至蘭潭校區原資中心
⚠️申請資料逾期者或資料繳交不齊者不予受理
(四)收件期限:114年7月25日(五)
(五)頒贈時間地點:另行文告知
二、獎學金金額:國小3,000、國中5,000、高中10,000、大學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