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到主要內容
:::

【公告】新北市115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相關資訊

一、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該市滿6個月以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4學年度第2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二、旨案獎學金分為學業優秀獎學金升學獎學金,申請標準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114學年度第2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及一年級新生不得申請。
1.就讀國內外研究所: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 碩士班發給1萬5,000元,博士班發給2萬元。
2.就讀國內外研究所且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碩士班發給1萬5,000元,博士班發給2萬元。⚠️公費留學、在職進修及第3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二)升學獎學金:考取大專院校者,考取當年度發給5,000元整。
(三)就讀各類附設進修學校之學生,不得申請前項升學獎學金。

三、申請文件: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2.114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若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人職章」。
3.新北市各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分則免附)。
4.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勿省略記事)。
5.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升學獎學金:
1.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2.學生證影本(蓋有115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
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勿省略記事)。
4. 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申請期限及事項本獎學金得由個人提出,或由本校原資中心協助彙整送件。惟本獎學金之申請所須檢附之文件,若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人職章」。
(一)自行申請方式:請於115年9月30日(三)前送件至新北市樹林高中教務處收(地址:23860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8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115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以上原住民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校內收件申請期限115年9月1日(二)至9月22日(二)下午5點止
(三)校內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書後,繳交至
1. 蘭潭校區: 行政大樓3樓 原資中心
2. 民雄校區: 初教館B104 原資中心
3. 新民校區: 新民學務組辦公室 或 拿「牛皮紙傳遞封」投遞至蘭潭校區原資中心

五、領有原住民住宿伙食費、助學金補助者亦可申請旨揭獎學金。

六、申請資料不齊全、申請書暨領款收據缺漏填寫相關資料與簽章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時,不予受理亦不得補件,將不另行通知。且不論審核結果錄取與否,相關申請資料均不辦理退件‼️

七、本案相關申請訊息業已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網站(https://www.ntpc.edu.tw)。

八、檢附來文、申請書暨領款收據各1份。
檔案下載
點閱 點閱:109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6-08-26 11:56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6-08-19 17:22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