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注意事項及領取畢業證書流程圖
通 知
中華民國113年4月29日
聯絡單位:註冊與課務組
連絡電話:2717021~2
聯絡單位:新民聯辦教務
連絡電話:2732951、2986
聯絡單位:民雄教務組
連絡電話:2068609-8611
主旨: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注意事項及領取畢業證書流程圖,已公告於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網頁研究生學位考試/學士班離校>學士班畢業離校>領取畢業證書流程圖,敬請各學系協助公告(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 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教務會議通過「自112學年度第1學期起取消學位證書張貼照片之規定」,即自112年8月1日起畢業證書不再顯示學位照,本組業於112年6月9日通知各單位並請轉知所屬師生及更新系所網頁相關資訊。
二、 112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學生可自期末考第1天起至網路申請離校,同學可於系統程序完成及確認成績合格後,於7月15日起至各校區教務單位領取畢業證書,詳情可參閱附件。
三、 請轉知所屬畢業生,如有特殊原因需提早領取畢業證書者,請至教務處各類申請表單下載「提前領取畢業證書申請表」,填寫後檢附相關文件,向各校區教務單位提出申請。
此致
各系所
教務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