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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資訊

修業年限-一般生-二至七年 / 在職生-二至九年

前項在職進修研究生身分之界定,以入學時之報考身分為準,入學後欲申請身分變更者,應依本校研究生身分變更作業要點辦理。

休學年限-2學年(4學期)

課程學分
※ 112學年度入學()前-必修4學分,選修20學分,論文12學分。
※ 113學年度入學()後-必修4學分,選修14學分,論文12學分。

選修修習碩士班課程規定如下:為考量專業領域之需求,下修碩士班課程須經由指導老師以及學程主任同意,至多以10學分為限。

修課時請填寫「農學博-下修碩士班課程申請表」申請表請見農業科學博士學位學程網頁課程資訊--表單下載--博士班下修碩士班課程申請表。

博士生考核資訊
諮詢委員會-入學後至第一學年結束前組成諮詢委員會。

資格考核-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申請時程為每學期辦理一次為原則,博士研究生須於第五學期結束前提出博士論文之研究計畫(需完成修習必選修學分),並組織資格考核委員會,其辦理方式包括筆試及口試。
另填寫跨學制或外系(所)課程採計本系(所)畢業學分申請表(請至資格考核頁,下載檔案)最晚於提出學位口試前完成

學位考試-博士研究生除須符合前述各條規定取得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外,應具備下列條件,方能提出博士學位考試申請。

已發表(或已被接受刊登)收錄於JCR (Journal Citation Reports)之SCIE (SCI)或SSCI或EI期刊論文一篇以上,且此篇須與博士論文有關。

前項與博士論文相關之研究報告需具以下要項:

一、博士研究生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二、研究報告之題目須與博士論文有關或須與論文指導教授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