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立嘉義大學各界致贈畢業生獎項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無記小過以上處分記錄之蘭潭及新民校區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每學期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且在校期間敦品勵學、熱心公益,且於課外活動表現優良者。
三、應繳資料:
(一)甄選報名(申請)表1份。
(二)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含操行)
(三)課外活動優良表現佐證資料。
四、檢附國立嘉義大學各界致贈畢業生獎項實施要點(如附件),本案甄選相關事項請參閱。
二、申請資格:無記小過以上處分記錄之蘭潭及新民校區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每學期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且在校期間敦品勵學、熱心公益,且於課外活動表現優良者。
三、應繳資料:
(一)甄選報名(申請)表1份。
(二)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含操行)
(三)課外活動優良表現佐證資料。
四、檢附國立嘉義大學各界致贈畢業生獎項實施要點(如附件),本案甄選相關事項請參閱。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