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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級「優秀畢業學生服務獎」受理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23日止

一、依國立嘉義大學優秀畢業學生服務獎審查作業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學士班應屆畢業生,延畢或延修教程者不得列入。
(二)操行成績平均80 分以上 (114學年度第 2學期不採計 )。
(三)無小過以上之處分者。
三、應繳資料:
(一)優秀畢業學生服務獎申請表乙份(附件 二 ),需有推薦師長簽章。
(二)歷年成績單乙份(需有操行成績 )。
(三)佐證資料或證明之文書等,請依照優秀畢業學生服務獎申請表上之順序裝訂。
四、 名額全校至多53名。
五、檢附國立嘉義大學優秀畢業學生服務獎審查作業要點(如附件),本案甄選相關事項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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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 點閱:219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6-02-02 08:43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6-01-30 10:25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畢業典禮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