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13年5月20日
聯絡單位及電話:
註冊與課務組:(05-2717021)
新民聯辦:(05-2732951)
民雄教務組:(05-2068609~8611)
一、 113學年度臺灣國立大學系統(本校與中興大學、
二、 申請時間:113年5月20日至113年5月31日。
三、 申請名額、資格條件及對象:依系統內各校規定資格申請,限學士班
四、 申請流程:填妥臺灣國立大學系統跨校修讀輔系/雙主修申請表(一
五、 費用:學士班(不含進修學士班)每學期兩門課程免繳學分費,
六、 其它未盡事宜,依臺灣國立大學系統辦理跨校輔系辦法、
七、 檢附113學年度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學生跨校申請修讀輔系、
敬致
各學系(亦請公告轉知大學部學生)
教務處 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