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申請流程及規章
學生於學位考試當天準備兩份「國立嘉義大學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考試時由考試委員審核其論文內容是否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確認無誤後於申請書「學位考試委員」欄簽名
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
1.涉及機密或依法不得提供事項:須提出適用法規或具體事實證據。
2.專利事項:須提供申請專利案號或提出相關申請說明。
1.每次申請電子全文及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至多為5年,且需逐次申請。
2.第2次起之申請程序,仍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或經原就讀系所之系(所)務等會議審核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