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修畢證師資職前證明書、教育專業證明書及學分表、教育專門證明書(中教) 申請(簡稱修畢審查申請)
申請日期: 113/2/26(一)-113/3/8(五),請各班班代收齊後統一交給系上核章再送師培
申請資格:師資生修畢規定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含教育專業、專門課程及普通課程)成績及格者,及符合以下任一身分條件(適用113年6月30日要畢業之大學師資生;碩博生修畢應修學分)
一、大學部學生須取得畢業證書。
二、研究所學生須完成碩/博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不含畢業論文),惟未具備大學畢業證書者,應取得碩/博士學位證書。
繳交文件(附檔檢附範例,請同學得以參照):
一、申請書(附件一,範本一,範本二)
二、學分表(修課課程請使用螢光筆畫線註記及編號-請參考範本三)
三、成績單(修課課程請使用螢光筆畫線註記及編號-請參考範本三),該學習正在修課請交選課確認單並寫上學號姓名
四、服務學習證明書影本(範本四)幼教學程免附,已有實地服務學習
五、碩博士生
1.大學畢業證書
2.碩博士應修畢學分檢核表(附件二)
3.研究所課程科目表
順序:
備註:
一、尚未完成服務學習時數之同學,請於113年6月份(暫定)前完成服務學習,並繳交服務學習手冊(小藍本)至師培中心課程組,以利證書製發。
二、本學期正修習課程之同學,申請修畢師資職前證明書、教育專業證明書、教育專門證明書時請繳交成績單(該學習正在修習之課程請繳交選課確認單,並於113/6/25(二)(暫定)前繳交含本學期課程成績之成績單至師培中心課程組,以確認本學期修習之課程及格,能順利修畢課程。
三、中教同學若本學期尚正修習專門課程,請於113/6/21(五)-113/6/27(四)(暫定)期間進行專門課程採認申請(專門課程學分採認申請表如已修讀科目名稱與擬抵免科目名稱不一致時請附上教學大綱以供審核)。
四、請同學務必自行提出申請表才能取得證明書,請各班班代統一收件後送至系上核章完再送師培中心。
五、修畢學期仍在修課之課程也須劃記並計入修畢學分,待期末學分抵免採認時補交成績單及申請表。
六、課程審查項目皆應備妥學分表、成績單並編號劃記。
七、逾期繳件皆應服義務服務時數至少8小時,實際時數由師培中心核准決定,服完義務服務時數方得領取證書。
八、尚在修課的課程一樣編號劃記、尚未完成的服務學習請在6月前補足時數補件,未完成的修畢條件都在6月30日離校前完成才算修畢(期末成績出來補交成績單證明完成課程可修畢)
九、師獎生請7月份後辦離校,現在一樣繳修畢審查申請。
範本一:
範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