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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申請修習教育學程甄選-幼兒園師資類科第二次招生

109學年度申請修習教育學程甄選-幼兒園師資類科第二次招生

報名程序:一律現場報名(請至師培中心報名)

一、時間:109810日(星期一)9:00起至109813日(星期四)16:00

二、繳交表件:

(一)教育學程甄選報名表(附表一)並貼妥最近3個月內2吋相片(一式兩份)。

(二)歷年學期成績單(一式兩份,大學部需含班級名次)。

(三)個人簡歷(附表二)(一式兩份)。

(四)附貼妥28元郵資之回郵信封1個(請使用22cm*10.5cm之標準信封,超過請貼附36元郵資),報名表地址與信封地址需相同。

(五)報名費800元整(請先至總務處繳納並檢附收據)

註:報名費請直接拿現金800元整至總務處繳納,總務處會開立收據一張,再將此張收據連同報名應繳交表件一起交至師培中心以完成報名程序。

(六)考生若為各縣市政府所界定之低收入者,得申請免繳報名費,申請者請繳交縣市政府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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