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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學程甄選錄取榜單公告暨報到注意事項

(※榜單詳見附件檔案)

 

報到地點:科學館3樓師培中心辦公室(I-308)

一、正取生報到手續

    正取生於113717(星期三) 9:00 起至 113 7  18 日(星期四)15:00 親自攜帶身分證正本(驗畢歸還)辦理報到手續。

 

二、報到時,請填妥以下資料繳交(本中心不提供列印,請下載列印後,填妥資料繳交)

(一)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錄取就讀確認書(如附件一)

(二)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學生基本資料(如附件二)

(三)如目前正修習本校師資培育中心某一師資類科(含:國民小學、中等學校、幼兒園師資類科)者,經此次甄選錄取另一師資類科應於辦理報到時檢附「放棄修習資格切結書」(附件三)切結放棄其中一師資類科教育學程。

 

三、未能親自辦理者,應填妥委託書(附件四)委由他人代為辦理,逾期不到者,視同放棄,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辦報到。


四、未能於上述期間完成報到程序,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不得參加備取生遞補作業,請正取生特別注意。

 

五、備取生遞補與報到手續

(一)正取生報到後若有缺額產生,將於 113718日(星期四)16:00公告缺額於師資培育中心網站上,並於 113722日(星期一)10:00 備取生之唱名報到。按備取順序依序辦理遞補報到至補滿錄取名額為止,唱名三次不到,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二)遞補報到之備取生,其報到手續比照正取生之報到模式,可採親自報到或委託他人報到,請參閱正取生之報到手續。

 

六、錄取生應注意事項

(一)錄取生報到,請詳讀「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學程修習辦法」(附件五)、「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要點」(附件六)、「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學程學生選課要點」(附件七)、「國立嘉義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學生服務學習實施要點」(附件八)

(二)甄選中等學校師資類科之師資生應為修習學科(領域、主修專長)相關學系所(含輔系、雙主修、學位學程資格)者,凡錄取後,經發現未符合教育部之規範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修畢條件包含取得輔系、雙主修、學位學程畢業資格。

(三)為使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確實負起教學與輔導之責任,有視覺障礙或辨色力異常、聽覺障礙、肢體障礙、精神障礙、心臟病者,宜慎重考慮,如修習後不能適應者,應自行負責。

(四) 在職者(含在職身分入學者及碩士在職專班學生)錄取後須檢附服務機關首長同意書(附件9)。


七、錄取分數

(一)本次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正取生錄取55名,最低「正取」分數為81.2分;另列備取名額10名,備取生最低備取分數為80.2分;此分數為計算標準差後之最低錄取總分,考生收到成績單皆尚為未以標準差計算之原始成績,計算方式請參考下方公式(報名簡章已有事前說明)。
(二)本次中等學校師資類科規劃名額錄取34名,餘額流用至一般名額錄取38名,一般名額最低錄取標準為67.9分。 

(三)本次幼兒園師資類科正取5人,最低錄取標準為74.5分,此分數計算標準差後之最低錄取總分,考生收到成績單皆為未以標準差計算之原始成績,計算方式請參考下方(報名簡章已有事前說明)。

詳細計算方式下說明:
1.筆試成績(含國語文、教育常識),占總成績50%:依筆試總分乘以50%計算。
2.面試成績,占總成績50%:
   (1)依面試成績總分乘以50%計算。面試內容包括:教育知能、修習意願、表達能力、學習歷程與成果、生涯規劃等。考生依准考證號排序,分組進行面試。
   (2)考生最後面試成績經以下公式計算:
 X= SD×Z+M
 X=考生面試最後成績
 SD=所有考生面試原始成績的標準差
 Z=考生在各分組面試原始成績經常態分配轉換後的標準分數
 M=所有考生面試原始成績的平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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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 點閱:5471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4-07-17 09:28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4-07-11 16:44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師資培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