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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國立嘉義大學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修正草案

受文者:本校各學院、系、所、中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419

發文字號:嘉大人字第0990021358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主旨:檢送「國立嘉義大學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及意見表各1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教師。

說明:

(一)教育部96328台學審字第0960045300號函核定同意本校自96學年度起授權自行審查教師資格,並予3年觀察期,觀察期即將屆滿,為改進本校近3年升等作業之缺失,及為提昇本校教師研究水準、教及服務學品質,並考量本校升等實際作業及校長遴選之需要,另配合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作業須知」之修正及擬修正之「專科以上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爰修正「國立嘉義大學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本次共計修正條文9條。

(二)各系(所)及中心意見表統一送各學院彙整,並請各學院研議後於本(99)年730(星期五)前送本校人事室(如無意見者免送),並將檔案回傳至:rain@mail.ncyu.edu.tw,俾憑彙整後提校教評會審議。

(三)旨揭表件請逕至人事室網頁/法規修正預告專區項下下載(http://website.ncyu.edu.tw/personnel
點閱 點閱:93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3-11-14 23:42 發布單位 發布單位: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