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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轉知,配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24條第1項修正,未取得永久居留身分之外籍大專校院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自115學年度起改適用勞退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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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8-18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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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6-08-18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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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