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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雙語化學習之普及提升計畫」全英語授課補助申請

   

 

中華民國112328

聯絡人:魏伶諭專任助理、蔡任貴組長

聯絡電話:05-2717027

聯絡信箱:lingyu0715@mail.ncyu.edu.tw

 

主旨: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雙語化學習之普及提升計畫」全英語授課補助申請,自即日起至112428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請,請轉知所屬教師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本處註冊課務組已於112314日通知112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全英語授課相關事項,若教師亦要申請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雙語化學習之普及提升計畫補助,除依課務組通知辦理,請再加填EMI計畫補助款申請表

二、本計畫補助款如下,獲補助教師須配合事項如本校獎勵教師全英語授課(EMI)實施要點第五點與第八點(附件1)

(一)補助學系業務費每門至多5,000元,課程教材補助視當年度經費預算酌予調整,每門至多補助新臺幣10,000元。

(二)依本校教師授課鐘點核計作業要點規定每1學分以1.5倍鐘點核計,外加「專業英文補救教學」時數,每1學分以0.5倍鐘點核計,老師亦可採線上講解方式進行。

(三)本要點經費來源為教育部相關計畫補助經費。若經費來源不足時,得視財務狀況做必要之調整。

三、申請說明:

(一)教師填寫全英語授課(EMI)申請表及經費預算表(附件2),並檢附(1)最近一次該門課程教學評量(2)英語授課教材及相關輔助教學資料,並112428日(星期五)前繳交經系、院核章後之申請資料紙本及電子檔電子檔請寄至lingyu0715@mail.ncyu.edu.tw

(二)依據1111222111學年度學生雙語化學習之普及提升計畫第2次管考會議決議,112學年度起,申請EMI補助且列為非基本授課時數之課程開課人數,學士班需達5人、碩士班需達2

(三)全英語授課課程應於選課系統註明「全英語授課(EMI),供學生選課參考,且教學大綱應為英文版

四、依據大專校院推動雙語計畫注意事項說明,系所若開設必修課須注意下列事項:「系所開設EMI必修課非全英語專班,須同時開設以中文授課之相同課程供學生選擇;學生若不選修EMI課程,應不影響其畢業學分取得及畢業時程。」

五、檢附獎勵教師全英語授課(EMI)實施要點(附件1)、全英語授課(EMI)申請表及經費預算表(附件2)、課程申請資格及相關說明(附件3)

 

       

各學院()、師資培育中心、通識中心、報名劍橋與牛津EMI線上培訓課程教師

 

 

教務處綜合行政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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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 點閱:90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3-03-28 17:05 發布單位 發布單位:綜合行政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