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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注意事項及領取畢業證書流程圖

一、   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教務會議通過「自112學年度第1學期起取消學位證書張貼照片之規定」,即自112年8月1日起畢業證書不再顯示學位照,本組業於112年6月9日通知各單位並請轉知所屬師生及更新系所網頁相關資訊。

二、   112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學生可自期末考第1天起至網路申請離校,同學可於系統程序完成及確認成績合格後,於7月15日起至各校區教務單位領取畢業證書,詳情可參閱附件。

三、   請轉知所屬畢業生,如有特殊原因需提早領取畢業證書者,請至教務處各類申請表單下載「提前領取畢業證書申請表」,填寫後檢附相關文件,向各校區教務單位提出申請。

112.2畢業生辦理離校通知(各系所)1130429
學生證遺失切結書
郵寄畢業證書方式蘭潭
點閱 點閱:25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4-04-29 10:34 發布單位 發布單位:科技管理學系暨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