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生命科學院優良導師推薦甄選要點
102年3月26日101學年度第3次院務會議通過
103年6月18日102學年度第5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4年4月8日103學年度第4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6年8月1日106學年度第1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8年6月12日107學年度第3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國立嘉義大學生命科學院(以下簡稱本學院)為獎勵熱心服務與輔導學生之績優導師,特訂定本學院優良導師推薦甄選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第二條 優良導師甄選檢送資料以擔任班級導師或認輔導師累計滿三學年之學生輔導相關資料為主,包括執行下列各項導師職責之具體事實和成果:
一、 學生活動:參與班級事務、出席班級活動、召開班會/座談會、指導學生出席全校性集會或競賽活動。
二、 生活輔導:提供學生生活常規指導、檢視學生出缺勤狀況、簽核學生請假申請、學生獎懲建議、學生校外賃居訪視、學生交友諮詢、交通事故諮詢、關懷學生身心健康等。
三、 學習輔導:提供學生選課諮詢、課業指導、學習方法或技巧指導、課外/社團活動輔導、服務學習指導、學習歷程檔案指導;提供弱勢學生助學資源(獎助學金/工讀機會/升學就業...)等。
四、 生涯輔導:提供學生求職或升學資訊、生涯規劃諮詢與輔導、參考課程地圖和職涯地圖建立能力養成計畫、指導專業學習及進修計劃。
五、 危機處理:遇有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或其他特殊情形時,聯繫學生事務處軍訓組和系所主任導師,依本校校安緊急事件處理流程,進行危機事件通報與處理或性平事件通報與處理。
六、 系統合作:當發現學生有心理、情緒、行為困擾或特殊需求時,應通知家長、監護人或緊急聯絡人,或轉介至本校學生輔導中心接受諮商;如有需要時,出席親師座談會或個案協調/研討會等。
七、 導師會議:出席週會、學院導師會議及有關其他會議,並執行與其權責相關之決議;參與學生事務處或相關單位辦理之導師輔導知能相關研習活動。
八、輔導紀錄:檢閱學生綜合資料、審閱班會紀錄、管理導師生交流平台、建立學生輔導紀錄。
第三條 優良導師候選人,由各系(所)於每年四月間推薦近五年(含當學期)擔任班級導師年資三年以上之現任導師(含進修部),經系務會議審查通過後,受推薦導師應填寫「優良導師推薦表」(如附件),並檢附佐證資料,於每年五月一日前推薦1名人選送交本學院辦公室,參加本學院甄選。
第四條 本學院優良導師,由「生命科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院教評會)召開會議甄選之。
院教評會委員如為當年度優良導師被推薦者,應迴避之。
第五條本學院優良導師之甄選以院教評會三分之二委員出席始得開議。
第六條院教評會應於每年五月十五日前完成優良導師甄選審查作業後,選出2名作為優良導師候選人,參加全校甄選。
第七條經各系初審通過,而未獲得本校甄選之優良導師者,由本學院頒發院優良導師獎狀。
第八條當選全校優良導師者須隔三年始可再參加甄選。
第九條本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嘉義大學 學年度 優良導師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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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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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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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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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內擔任導師年資累計滿三學年(含)以上之現任班級導師或認輔導師 |
c是 c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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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班級導師年資 |
年 如佐證資料附件( )頁碼第 頁。 |
執行導師任務間隔滿三學年度內是否曾當選校級優良導師 |
c是 c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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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項目 |
具體事實或成果 (請自行依據前3學年度導師任內資料簡述) |
佐證資料 |
初審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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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級活動: (15%) |
參與班級事務、出席班級活動、召開班會/座談會、指導學生出席全校性集會或競賽活動。 |
如附件( ) 頁碼第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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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活輔導: (15%) |
提供學生生活常規指導、檢視學生出缺勤狀況、簽核學生請假申請、學生獎懲建議、考評學生操行成績、學生校外賃居訪視、學生交友諮詢、交通事故諮詢、關懷學生身心健康等。 |
如附件( ) 頁碼第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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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習輔導: (15%) |
提供學生選課諮詢、課業指導、學習方法或技巧指導、課外/社團活動輔導、服務學習指導、學習歷程檔案指導;提供弱勢學生助學資源(獎助學金/工讀機會/升學就業...)等。 |
如附件( ) 頁碼第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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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涯輔導: (15%) |
提供學生求職或升學資訊、生涯規劃諮詢與輔導、參考課程地圖和職涯地圖建立能力養成計畫、指導專業學習及進修計劃。 |
如附件( ) 頁碼第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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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危機處理: (10%) |
遇有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或其他特殊情形時,聯繫校安中心和系所主任導師,依本校校安緊急事件處理流程,進行危機事件通報與處理或性平事件通報與處理。 |
如附件( ) 頁碼第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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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系統合作: (10%) |
當發現學生有心理、情緒、行為困擾或特殊需求時,應通知家長、監護人或緊急聯絡人,或轉介至本校學生輔導中心接受諮商;如有需要時,出席親師座談會或個案協調/研討會等。 |
如附件( ) 頁碼第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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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導師會議: (10%) |
出席週會、學院導師會議及有關其他會議,並執行與其權責相關之決議;參與學生事務處或相關單位辦理之導師輔導知能相關研習活動。 |
如附件( ) 頁碼第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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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輔導紀錄: (10%) |
檢閱學生綜合資料、審閱班會紀錄、管理導師生交流平台、建立學生輔導紀錄。 |
如附件( ) 頁碼第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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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輔導工作理念與特色簡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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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薦人生活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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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 評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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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薦人 簽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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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主任導師 簽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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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主任導師 簽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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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一、導師輔導工作理念與特色簡述,請被推薦人填寫。 二、綜合評述,請各院於推薦時填寫。 三、各項佐證資料可自校務行政系統列印、向各行政單位索取證明或由導師自行提供。 四、為利於甄選委員進行評選程序,本表請提供電子檔(WORD格式);並請將本表簽章後紙本與佐證資料集結成冊,於5月15日前送學生事務處學生輔導中心,參加本校優良導師甄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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