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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關大學校院113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以下簡稱僑外生)申請畢業後在臺實習事宜。請有意願申請者於5月30日前送本中心彙整。

點閱 點閱:60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5-04-23 09:15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5-04-23 09:15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學生職涯發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