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國際生畢業留臺就業獎勵規定
一、 目的
為促進國際學生於畢業後留臺就業,提升其在臺工作比例,特訂定本辦法,以協助實現國際生留臺發展之政策目標。
二、 適用對象
本辦法適用於本校畢業之國際學生(含碩士班與博士班),凡於畢業後兩年內成功在臺就業者,皆可申請本計畫。
三、申請條件及經費說明
(一)獎勵標準及金額 符合以下條件者,最高可申請新臺幣24,000元之就業獎勵:
1. 自領取畢業證書當日起計,2年內成功就業,並於同一雇主連續受僱滿30日以上(按月計酬全職工作,且有投保勞工保險),可申請3,000元獎勵。
2. 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以上,可再申請6,000元獎勵。
3. 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日以上,可再申請15,000元獎勵。
(二)獎勵金發放方式
1. 經審核通過後,一次發給3,000元。
2. 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以上,另發給就業獎勵6,000元。
3. 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日以上,再發給就業獎勵15,000元。
(三)獎勵金請領方式
1. 計畫公佈日前已就業者(追溯適用,指2025年5月16日以前已就業者)
申請期限:計畫公佈日2025年5月16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限一次性申請。
可一次性申請已符合的最高獎勵額度,例如:
若已受僱滿180日,可一次申請24,000元。
若已受僱滿90日但未達180日,可一次申請9,000元。
若已受僱滿30日但未達90日,可申請3,000元。
2. 計畫公佈日(2025年5月16日)後符合資格者需依據各階段門檻逐步申請。
每一階段之申請,應於符合該階段條件之日起 60 日內提出,惟所有申請到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逾期不受理。
(本中心保有最終決定權)
3.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必須同時提交已填妥之「畢業學生流向追踨問卷調查」以及「雇主滿意度調查」回饋表單,方納入正式申請 。
(四)獎勵金請領限制
申請人如有以下情形,將無法請領獎勵金:
1. 提供不實申請資料。
2. 受僱於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之雇主。
3. 規避、妨礙或拒絕相關單位查對。
4. 其他違反本規定之行為。
四、報名申請
1. 申請人須已領取國立嘉義大學畢業證書,並完成「畢業學生流向追踨問卷調查」及「國立嘉義大學畢業生雇主滿意度調查問卷」(由雇主填寫)。
2. 請至上傳專區上傳所有申請所需文件之掃描電子檔。
3. 完成上傳後,請將所有申請文件紙本寄送或親送至「嘉義市東區鹿寮里學府路300號 國立嘉義大學學生職涯發展中心」,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就業獎勵金」,並標明申請者姓名及聯絡電話。
4. 本獎勵規定名額限額三名,依申請時間(以寄送紙本文件之郵戳來算)及條件符合程度優先排序。
五、申請文件
1. 國際生畢業留臺就業獎勵金申請書
2. 居留證證明文件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在職證明
5. 投保證明(依據薪資單明細)(依法投勞工保險)
請附上申請人符合申請金額條件期間內的投保紀錄(依法投保勞工保險),不得僅附上單一月份之資料。
例如:若申請金額為 24,000 元,需檢附與同一雇主連續就業滿 180 天期間的各月份投保紀錄。
6. 薪資證明(報酬應領金額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
請附上申請人符合申請金額條件期間內的薪資明細、薪資條或薪資轉帳紀錄,報酬應領金額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且不得僅附上單一月份之資料。
例如:若申請金額為 24,000 元,需檢附連續 180 天內各月份之薪資證明。
7. 工作證影本
8. 郵局局帳號(含個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9. 雇主滿意度調查問卷
10. 畢業學生流向追踨問卷調查
11. 歷屆成績單
六、申請文件上傳專區:
https://forms.gle/9JsjcbHPmU3MWJeQ9
七、文件下載:
1. 國立嘉義大學國際生畢業留臺就業獎勵金申請書.pdf
2. 郵局帳戶資訊表.pdf
3. 雇主滿意度調查問卷.pdf
4. 畢業學生流向追蹤問卷調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