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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大學國際生畢業留臺就業獎勵規定

國立嘉義大學國際生畢業留臺就業獎勵規定

一、 目的

為促進國際學生於畢業後留臺就業,提升其在臺工作比例,特訂定本辦法,以協助實現國際生留臺發展之政策目標。

二、 適用對象

本辦法適用於本校畢業之國際學生(含碩士班與博士班),凡於畢業後兩年內成功在臺就業者,皆可申請本計畫。

三、申請條件及經費說明

(一)獎勵標準及金額 符合以下條件者,最高可申請新臺幣24,000元之就業獎勵:

1.  自領取畢業證書當日起計,2年內成功就業,並於同一雇主連續受僱滿30日以上(按月計酬全職工作,且有投保勞工保險),可申請3,000元獎勵。

2.  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以上,可再申請6,000元獎勵。

3.  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日以上,可再申請15,000元獎勵。

(二)獎勵金發放方式

1.  經審核通過後,一次發給3,000元。

2.  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以上,另發給就業獎勵6,000元。

3.  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日以上,再發給就業獎勵15,000元。

(三)獎勵金請領方式

1.  計畫公佈日前已就業者(追溯適用,指2025516日以前已就業者)

申請期限:計畫公佈日2025516日起至2025年630日止,限一次性申請。

可一次性申請已符合的最高獎勵額度,例如:

已受僱滿180可一次申請24,000

已受僱滿90日但未達180可一次申請9,000

已受僱滿30日但未達90可申請3,000

2.  計畫公佈日(2025516)後符合資格者需依據各階段門檻逐步申請

每一階段之申請,應於符合該階段條件之日起 60 日內提出,惟所有申請到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逾期不受理。

(本中心保有最終決定權)

3.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必須同時提交已填妥之「畢業學生流向追踨問卷調查」以及「雇主滿意度調查」回饋表單,方納入正式申請 。

(四)獎勵金請領限制

申請人如有以下情形,將無法請領獎勵金:

1.  提供不實申請資料。

2.  受僱於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之雇主。

3.  規避、妨礙或拒絕相關單位查對。

4.  其他違反本規定之行為。

四、報名申請

1.  申請人須已領取國立嘉義大學畢業證書,並完成「畢業學生流向追踨問卷調查」及「國立嘉義大學畢業生雇主滿意度調查問卷」(由雇主填寫)。

2.  請至上傳專區上傳所有申請所需文件之掃描電子檔。

3.  完成上傳後,請將所有申請文件紙本寄送或親送至「嘉義市東區鹿寮里學府路300號 國立嘉義大學學生職涯發展中心」,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就業獎勵金」,並標明申請者姓名及聯絡電話。

4.  本獎勵規定名額限額三名,依申請時間(以寄送紙本文件之郵戳來算)及條件符合程度優先排序。

五、申請文件

1.  國際生畢業留臺就業獎勵金申請書

2.  居留證證明文件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在職證明

5.  投保證明(依據薪資單明細)(依法投勞工保險)

           請附上申請人符合申請金額條件期間內的投保紀錄(依法投保勞工保險),不得僅附上單一月份之資料。
           例如:若申請金額為 24,000 元,需檢附與同一雇主連續就業滿 180 天期間的各月份投保紀錄。

6.  薪資證明(報酬應領金額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
請附上申請人符合申請金額條件期間內的薪資明細、薪資條或薪資轉帳紀錄,報酬應領金額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且不得僅附上單一月份之資料。
例如:若申請金額為 24,000 元,需檢附連續 180 天內各月份之薪資證明。

7.  工作證影本

8.  郵局局帳號(含個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9.  雇主滿意度調查問卷

10.  畢業學生流向追踨問卷調查

11.  歷屆成績單

六、申請文件上傳專區:

https://forms.gle/9JsjcbHPmU3MWJeQ9

七、文件下載:

1.          國立嘉義大學國際生畢業留臺就業獎勵金申請書.pdf

2.          郵局帳戶資訊表.pdf

3.          雇主滿意度調查問卷.pdf

4.          畢業學生流向追蹤問卷調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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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 點閱:180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5-05-27 16:52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5-05-19 08:32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學生職涯發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