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商業使用本校校名、標誌及商標者:
- 限本校各單位、教職員工生、社團或各地校友會等申請,除名片、公務文書應免申請外,應於「國立嘉義大學商標使用申請單」進行申請,提供產學營運及推廣處備查。
- 非本校各單位、教職員工生、社團或各地校友會等,使用本校校名、商標及標誌者,應填具「國立嘉義大學商標或相關文字敘述申請書」、「 國立嘉義大學校名、標誌及商標使用切結書(非商業使用)」,以利後續審查。
2.如涉有行銷、交易等商業營利行為,應填具「國立嘉義大學商標或相關文字授權申請書」向本處提出申請,經智審會審查同意後簽訂「國立嘉義大學商標使用同意書」。
3.本校目前已註冊商標如下表所示:
商標圖樣 商品類別 商標圖樣
商品類別 商標圖樣 商品類別
05、29、31、32、41
05、29、31、32、41、44
35、41、44
29、30
29、30
03、05、07、08、09、11、14、16、18、20、21、24、25、28、29、30、31、32、33、35、39、41、43、44
21
16、21
02、14、16、18、20、21、25、26、35、41、43
29
30
29、30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