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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相關 About Visa applicate

簽證常見問題 FAQ about Visa

以下簽證資訊僅供參考。請諮詢鄰近的中華民國大使館(駐外館處查詢),或是 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https://www.boca.gov.tw/mp-1.html )提供的資訊。出發前往臺灣前,請務必先瞭解相關簽證規定。或撥打外國人免費服務專線 0800- 024-111。 

Q1. 如何申請簽證?我應該申請什麼種類的簽證? 
簽證申請人請填寫線上申請表 https://www.boca.gov.tw/cp-8-171-fd361- 1.html,及檢具應備文件後至臺灣駐外大使館或辦事處辦理。
簽證類別,應選擇「停留簽證 Visitor Visa」 簽證目的,為中文研習 (簽證代碼 FR)。 

Q2. 持有停留簽證可以在台灣停留多久? 
駐外單位核發研習中文簽證時,通常會核發 60 天或 90 天的可延長簽證。可延長的簽證可延長兩次,最長可停留 180 天。 若駐外單位核發的簽證是不可延長的,或是延長申請被駁回,簽證持有人必須在停留期滿前離開臺灣,重新申請簽證。 

Q3. 我的國家是 30 天/ 90 天免簽證入境的國家,我可以不申請簽證,直接來華語中心就讀嗎? 
 30 天免簽證無法延長期限, 30 天期滿後必須出境,才能重新申請簽證。建議申請正規(全修)班學生,不要以 30 天免簽證方式入境。 90 天免簽證入境可以完成一期的課程,但是若入境的日期較早,可能會無法上完最後幾天課程。請參考本中心行事曆,安排行程後再決定是否簽請簽證。 

Q4. 我的簽證將在課程結束的前幾天到期,我還可以延長簽證,完成課程嗎? 
如果簽證到期日離開課程最後一天相差不遠,學生可以向移民署申請寬限期 (通常是 7 天),以完成課業。*請注意:簽證是否能夠延長,需依移民署官員裁定。 

Q5. 我想要就讀三期以上,在台灣會停留超過 180 天,就讀期間,我可以不用離開台灣申請簽證嗎? 
學生在台連續居住 120 天,期間沒有出境,成績和出席紀錄良好,並有意在本中心就讀三期以上,可以申請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申請到居留簽證後,將可至移民署換取居留證(ARC)。
申請流程請參考:外籍人士在台研習中文申請居留簽證手續說明

*請注意外交部有時候會要求居留簽證的申請人提供保證人,本中心無法為學生擔任保證人。 

Q6. 要如何申請研習中文的居留證(ARC)? 
申請人已持簽證目的為研習中文之停留簽證來臺,並已於本中心連續就滿 4 個月繼續註冊 3 個月以上、缺課時數未超過上課總時數之 1/4 者,得檢具規定文件至移民署申請改換居留證。申請工作天數至少 10 個工作天,建議至少在停留簽證到期前 3 週提出居留證申請。

*應繳交文件:https://www.boca.gov.tw/cp-9-190-93573-1.html 簽證申請表(線上填寫)、照片 2 張、護照正本及影本、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出席紀錄正本及影本、成績單正本及影本、研習計畫書正本、財力證明正本及影本、其他依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簽證規費:外國護照簽證規費收費數額於停留期限屆滿至少 10 個工作天前檢具上列各項文件及簽證規費,向移民署各區事務大隊所屬直轄市、縣(市)服務站或線上申辦系統申請改換居留證,申請人無須離台。 

Q7. 持有研習中文的簽證,可不可以打工? 
在臺灣學習中文滿一年,且持有居留證者,可以申請兼職工作許可。 工作許可者不得打工,有意申請的學生,必須先獲得本中心的申請許可,才可向職訓局申請兼職工作許可。詳細資訊請至本中心詢問。 

Q8. 我現在在別的語言中心學中文,我可以轉過來嘉大華語就讀嗎?
可以,但是要先在本中心註冊,再持以下文件至移民署申請變更學校。原語言中心的在學證明及原語言中心的出席紀錄,以及本中心的在學證明本中心的入學許可信 

Q9. 我現在持有研習中文的居留證,可不可以在臺灣換成讀大學或研究所的居留證? 
可以,持有研習中文居留證的學生,在臺灣申請到大學後,請在居留期滿前, 檢具應備文件,在居留期間期滿前,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居留簽證變更。 https://www.boca.gov.tw/cp-9-185-35222-1.html 

*應備文件: 
1. 簽證申請表(線上填寫) 
2.  6個月內 2 吋彩色照片 2 張 
3. 護照正本及影本(效期須為 6 個月以上且有空白頁)(含照片資料頁) 
4.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 1 份 
5. 臺灣大學/研究所入學許可通知 
6. 華語中心在學證明 
7. 華語中心已註冊證明(學生證、出席紀錄) 
8. 華語中心成績單 
9. 經當地外館驗證的最高學歷證明正本及影本 
10. 財力證明正本及影本 
11. 視個案要求提供文件(於臺灣境內申請者,須加最近一次之簽證頁及入境章頁影本) 

Q10.我可不可以直接申請一年的課程,使用申請一年課程的證明,來申請簽證? 
A. 不可以,本中心每次申請以一期為單位,申請人可向駐外單位申請為期 60- 90 天的研習中文停留簽證。 若有意續讀多期,請在舊生註冊繳費期間繳交下一期的學費,簽證到期前三週,請持在學證明及出席紀錄延長簽證期限。 

Q11. 我已經在臺灣學了兩年中文,想再繼續學中文,我可不可以再延長研習中文的居留證? 
A. 不可以。研習中文的居留證最長只能延長到兩年,滿兩年者必須離境,若想繼續學中文,可持學校證明文件,重新申請中文研習的停留簽證,但核發與否由駐外大使館或辦事處決定。 

Q12. 我因為個人成績的原因,無法在原來的大學繼續就讀,我可以將在台灣就學的居留證,換成研習中文的居留證? 
A. 不可以。在臺灣境內不能申請不同目的簽證。您必須持有本中心的入學許可信或是其他簽證申請相關文件並離開臺灣,到臺灣駐外大使館或辦事處申請中文研習停留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