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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注意事項及領取畢業證書流程圖。

 通     知


中華民國113年4月29日

聯絡單位:註冊與課務組

連絡電話:2717021~2

聯絡單位:新民聯辦教務

連絡電話:2732951、2986

聯絡單位:民雄教務組

連絡電話:2068609-8611

主旨: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注意事項領取畢業證書流程圖,已公告於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網頁研究生學位考試/學士班離校>學士班畢業離校>領取畢業證書流程圖,敬請各學系協助公告(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   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教務會議通過「自112學年度第1學期起取消學位證書張貼照片之規定」,即自11281日起畢業證書不再顯示學位照,本組業於11269日通知各單位並請轉知所屬師生及更新系所網頁相關資訊。

二、   112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學生可自期末考第1天起至網路申請離校,同學可於系統程序完成及確認成績合格後,於715日起至各校區教務單位領取畢業證書,詳情可參閱附件。

三、   請轉知所屬畢業生,如有特殊原因需提早領取畢業證書者,請至教務處各類申請表單下載「提前領取畢業證書申請表」,填寫後檢附相關文件,向各校區教務單位提出申請。


     此致

  各系所



                                    教務處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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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 點閱:377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4-04-30 16:57 發布單位 發布單位:註冊與課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