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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交換生

通    知

                                           中華民國115 年2 月23 日

 聯絡人:買勁瑋專案組員

聯絡電話:271-7021~2

主旨:檢送本校學生申請國內交換生相關規定及時程,請協助轉知貴系師生週知,欲申請學生請於11547()下午5前將系主任同意核章之申請表及應備文件送至各校區教務單位,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為臺灣國立大學系統成員學校之一,並簽訂國內交換生協議(內含14所大學)。雙方互相提供學生短期、非學位的學習機會,學生前往合作學校研修一學期或一學年,其身分等同該校學生,所修學分經學系同意可互相採認,以提供兩校學生實質的交流機會與擴展視野。學生可依自己未來的發展方向選擇跨校交換的學系,依自訂的學習目標或願景,搭配出符合自己目標的課程。

本校學生申請資格

(一)本校在學學生(不含休學生)修業滿1學年(含)以上。

(二)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或班級排名前50%,歷年操行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者。

(三)每人申請交換為1學期或1學年。

受理申請方式及時程:

(一)填寫申請表單及google調查表單連同應備文件送系主任同意核章,每生最多可填三個志願,每個志願需要1份申請表單及應備文件。

(二)11547()下午5前送至各校區教務單位。

四、上述申請公告、申請表單、國內交換生介紹簡報及相關法規皆已公告於本校教務處/選課/交換生/國內交換生網頁專區(網址: https://website.ncyu.edu.tw/register/Contents?nodeId=58834,惠請轉知所屬學生可上網下載相關表單及規定。

五、有問題可洽各校區教務單位負責系所承辦人(蘭潭校區:註冊與課務組、民雄校區:民雄聯合辦公室,新民校區:新民教務辦公室)。

 此致

     各學系(所)

 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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