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號 | 姓名 | 甄選結果 |
1093681 | 李0 | 正取/重榜 |
1103685 | 徐0珊 | 正取 |
1103690 | 甘0庭 | 正取 |
1123699 | 李0萱 | 正取 |
1123700 | 吳0庭 | 正取 |
備註:
1.李0同學亦同時錄取雙語師獎生,錄取名額以雙語師獎生為優先。
2.獲甄選通過之師資生,每名每月核發 8,000 元,獎學金之受領月份,以經甄選錄 取後之次月起請領。受獎年限為一年。
3.師資生受領獎學金期間,應有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事實,並符合下列規定:
(1)每學年至少通過一項(類)教學實務能力檢測(受獎生為大四生時,於受獎學年度 期間須通過至少一項教案設計或教學演示之檢測,其餘年級獎學金受獎生於受獎期 間內所須通過之教學實務能力檢測項目,則不予限制)。
(2)服務學習、勞動教育或品德教育等相關課程達學校認定之通過基準。 受獎期間完成服務學習至少10小時,上學期至少5小時。
(3)無償擔任學習弱勢、經濟弱勢或區域弱勢等學童課業輔導工作或補救教學,每學期至少36小時。
(4)每學期至少參與一次工作坊(例如師資培育國際學術研討會、中等領域教學研究中 心成果研討會及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等或經學校採認之相關工作坊)。
(5)參與至少一次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之師資生潛能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