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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概況

(一) 理念與特色
「家庭教育與諮商研究所」及「輔導與諮商學系」於99學年度正式整合,並定名為「輔導與諮商學系」,共分為四個學制,含大學部、碩士班、進修學士班(已停招)及碩士在職專班。本系除強化原有家庭教育與輔導與諮商二系所之特色,並試圖從人群服務之整體觀點出發,規劃家庭教育、家庭與社區諮商、學校諮商,到企業諮商之相關專業。除提供學生更完整之人群服務學習管道,並期望滿足一般民眾及家庭之協助需求,進而成為國內第一個同時聚焦於家庭、社區、學校三大助人專業領域之系所。

(二) 重要設備
本學系除一般教學與行政相關設備外,更擁有、「家庭與社區諮商中心」、「家庭教育研究中心」等專業空間,並設置心理測驗室(含各種相關的性向、智力、態度與人格測驗等)、遊戲治療室、個別諮商室、團體諮商室、沙遊治療室等。


(三) 生涯發展
1.大學部
*就業:

(1) 修畢國小及中等教育學程的學生,通過教師檢定後,可成為合格中、小學教師專任輔導教師及高中職輔導教師或高中職生涯規劃師等。

(2) 修畢國中小合流教育學程的學生,通過教師檢定後,可報考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

(3) 修畢家庭教育專業知能,於家庭各相關領域推廣家庭教育服務。

(4) 參與國家考試,例:社會行政、教育行政、人事行政、一般行政、政風財經、觀護人等,服務於相關政府機構。
(5)
從事服務各年齡族群的輔導服務工作,包括安親班或補習班等補教機構、大專院校、社政單位或社會福利機構、法院或監獄等矯正機構、職涯輔導或就業輔導、工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等。

*進修:可選擇國內外大學相關系所繼續進修教育、心理、輔導與諮商之碩士學位。

2.研究所
*就業:
(1) 修畢國小及中等教育學程的學生,通過教師檢定後,成為合格中小學輔導教師。
(2) 修畢諮商專業課程且完成全職駐地實習者,通過「心理師」高等考試及格者,可成為「諮商心理師」,服務於各大專
     院校學生輔導中心或公私立諮商專業機構,或自行開業,提供諮商服務。
*進修:可選擇國內外大學相關系所繼續進修教育、心理、輔導與諮商之博士學位。

(四) 發展方向
1.規劃增設「輔導與諮商學系博士班」。
2.持續出版「家庭教育與諮商學刊」,分享家庭教育、輔導與諮商研究成果。
3.結合「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家庭與社區諮商中心」、推動家庭教育、輔導諮商實務工作與學術研究。
4.定期舉辦家庭教育、中小學校輔導與諮商及家庭與社區諮商相關領域之學術研討會,提升研究水準。
5.長期與大陸在家庭教育、輔導諮商等專題,建立學術合作交流關係,促進雙方理念與成果分享。
6.與鄰近學校及社會福利機構建立夥伴關係,推動各項家庭教育活動、中小學生攜手計畫、綜合輔導方案、服務學習方案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