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下學期教育專業課程抵免申請
收件日期:113年2月19日(一)至113年2月23日(五)收件時間:上午8:30至下午5:00
收件地點:本校民雄校區 科學館3F 師資培育中心
注意事項:
一、教育專業抵免:
(一)112第一學期以前有提出申請修習師資培育學系與並行學系課程之師資生,請務必在修畢學期提出申請並完成抵免。
(二)填妥申請單附上學分表、成績單(請依序用螢光筆劃記)
(三)抵免要點已報部修正,未來成為師資生第一學期(上學期)為抵免,以一次為限,未提出者視同放棄抵免不得再提;符合第十點選修師培學系課程之學分採認仍須遵守第四點之抵免上限規定。
(四)抵免要點第十點選修師培學系課程及第十一點校際選課,皆須申請並經核准,未經核准修課,其學分不予以抵免及採認。
(五)中教教育專門抵免日後更名為採認,將分2階段採認,第1階段為成為師資生第一學期及第2階段修畢學期期末後一週辦理採認申請。112學年度下學期中教專門學分採認(抵免)申請期間為113年6月24日(一)到6月28日(五)
注意事項:
一、教育專業抵免:
(一)112第一學期以前有提出申請修習師資培育學系與並行學系課程之師資生,請務必在修畢學期提出申請並完成抵免。
(二)填妥申請單附上學分表、成績單(請依序用螢光筆劃記)
(三)抵免要點已報部修正,未來成為師資生第一學期(上學期)為抵免,以一次為限,未提出者視同放棄抵免不得再提;符合第十點選修師培學系課程之學分採認仍須遵守第四點之抵免上限規定。
(四)抵免要點第十點選修師培學系課程及第十一點校際選課,皆須申請並經核准,未經核准修課,其學分不予以抵免及採認。
(五)中教教育專門抵免日後更名為採認,將分2階段採認,第1階段為成為師資生第一學期及第2階段修畢學期期末後一週辦理採認申請。112學年度下學期中教專門學分採認(抵免)申請期間為113年6月24日(一)到6月28日(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