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階段教育學程學時費繳費通知
繳費期間: 113 年 4 月 17 日起至 113 年 5 月 15 日 止 ,請記得繳納。
學生可進學雜費繳費單暨繳費證明單系統進行列印並繳費。
※"教學實習"雖為 2 學分,但需繳 4 學分的費用喔!!!
繳費期限內,請持繳費單至郵局、便利超商(含美廉社)或以信用卡、ATM
轉帳繳費。
★依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第五章第二十一條規定「逾期一個月,仍未繳納者,除不可抗力或經簽請核准通過者外,取消修習學程資格 」。
😊😊😊非常感謝大家的配合與協助😁😁😁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階段教育學程學時費繳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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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4-04-18 13:27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4-04-16 16:52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師資培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