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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114年成年禮

一、為喚起青少年自發自覺,努力向上,培養健全人格,喻知其對人生應有之責任與義務,擔負起「繼往開來」的責任,依「國民禮儀範例」第三章第33條至第37條規定,特舉辦成年禮。
二、參加對象限年滿16歲至20歲之男、女青年,每人贈送精美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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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 點閱:82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5-05-23 09:32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5-05-23 09:32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課外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