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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教育學程甄選試場公告

筆試與面試試場位置公告及注意事項


 

【筆試注意事項】

一、6/24(星期二)上午10時,筆試開始。9時55分預備鈴響,考生可以進入試場。除了應考文具之外,手機及其他電子通訊器材、各式計算器、書籍、紙張、等物品,均不得攜帶進入考場,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二、考生須於規定考試時間憑「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學生證、機車駕照、附加照片之健保卡、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替代)」入場。

三、遲到逾二十分鐘者,不准入場。已進入試場者,四十分鐘內不得出場。

四、筆試試場:人文館、創意樓

【面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於規定考試時間,憑「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學生證、機車駕照、附加照片之健保卡、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替代)」入場面試

三、若未於公告時間報到者,將安排於該場次的最後一位面試(以休息時間分為上半場、下半場)

四、若於該組均完成面試後才報到者,則不予面試。

五、面試時間為8分鐘,7分鐘響鈴一聲(提醒)730秒響鈴二聲(預備結束)8分鐘長按響鈴(結束面試),考生即應離場。

六、面試試場:科教館、人文館

六、面試順序當天仍有異動可能,實際面試順序以當天現場公告為主,面試時間為理想值,可能因現場非預期因素影響,有延誤到(與表定不同),請考生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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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 點閱:1575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5-06-23 13:14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5-06-19 18:37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師資培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