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與面試試場位置公告及注意事項
【筆試注意事項】
一、6/24(星期二)上午10時,筆試開始。9時55分預備鈴響,考生可以進入試場。除了應考文具之外,手機及其他電子通訊器材、各式計算器、書籍、紙張、等物品,均不得攜帶進入考場,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二、考生須於規定考試時間憑「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學生證、機車駕照、附加照片之健保卡、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替代)」入場。
三、遲到逾二十分鐘者,不准入場。已進入試場者,四十分鐘內不得出場。
四、筆試試場:人文館、創意樓
【面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於規定考試時間,憑「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學生證、機車駕照、附加照片之健保卡、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替代)」入場面試。
三、若未於公告時間報到者,將安排於該場次的最後一位面試(以休息時間分為上半場、下半場)。
四、若於該組均完成面試後才報到者,則不予面試。
五、面試時間為8分鐘,7分鐘響鈴一聲(提醒),7分30秒響鈴二聲(預備結束),8分鐘長按響鈴(結束面試),考生即應離場。
六、面試試場:科教館、人文館
六、面試順序當天仍有異動可能,實際面試順序以當天現場公告為主,面試時間為理想值,可能因現場非預期因素影響,有延誤到(與表定不同),請考生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