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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5學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於115年11月17日(二)召開,各單位如有相關提案,請於115年10月28日(三)中午12時前填送提案單,俾以彙辦相關事宜,請查照。

通    知

主旨:本校115學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於115年11月17日(二)召開,各單位如有相關提案,請於115年10月28日(三)中午12時前填送提案單,俾以彙辦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7月16日臺教高(三)字第1152201771號函以,為利校務會議成員能提前檢視屬學校年度報告之相關資料,並於會議充分討論,有關應提校務會議報告或審議之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之議案資料及相關附件,至遲應於校務會議召開前10日,以適當方式提供校務會議成員閱覽,爰若需續提校務會議審議之議案,請依教育部函示辦理,合先敘明。

 二、為提升行政效率,本校115學年度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召開日期經簽奉核可後訂定如下,請各單位預作提案準備及期程規劃:

  (一)115學年度第2次:115年11月17日(二)下午2時。

  (二)115學年度第3次:116年2月23日(二)上午10時。

  (三)115學年度第4次:116年5月18日(二)下午2時。

 三、如前開說明,各單位如有相關提案,請檢附會議提案單及簽奉核可之提案資料,於10月28日(三)中午12時前,逕將提案單電子檔(docx檔,附檔1)傳送至eric678@mail.ncyu.edu.tw本處楊宗鑫先生(教學研究單位請以「學院」為單位彙整),紙本經一級行政單位主管、院長核章後擲送本處,俾以彙辦相關事宜。

 四、另請前次會議提案單位(總務處、研究發展處、國際事務處、主計室、環境保護及安全管理中心)填送工作進度管制表(如附檔2),紙本經一級行政單位主管、院長核章後,同於10月28日(三)中午12時前擲送本處,俾利管考校務基金借支償還執行情形等相關事宜。

 五、檢附相關附件詳如附檔1~2,或逕至本校首頁→最新消息→校務行政下載參用。

此致

各行政單位(校級附屬單位)、學院

研究發展處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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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 點閱:79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6-10-05 13:41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6-10-05 12:32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研究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