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清誠教育事務基金會
115學年度 學生社團補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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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截止日
請於規定日期前提出申請
10 月 15 日前
💰 最高補助金額
依活動規模及重要性核定
NT$ 20,000 元
📌 本期重點補助主題
鼓勵國立嘉義大學學生社團(含系學會)積極辦理以下發揚創校精神與服務熱誠之活動:
📋 申請應備資料
欲申請之社團/系學會,須備妥以下資料送至課外活動組核可:
- 學生社團活動申請表
- 活動企劃書 (須包含:活動名稱、宗旨、主/協辦單位、時間、地點、行程表、經費預算、預估效益及請求協助事項等)
- 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 重要注意事項
- 補正時效:若資料不齊全,經通知後須於 5 日內 完成補正,逾期或補正不全將不予補助。
- 安全第一:遇颱風、大豪雨、土石流等重大天災警報及強烈地震後,嚴禁出隊或辦理活動。
- 誠實原則:企劃書內容及經費如有造假、浮報,課外組將不予受理。
- 例外申請:若未能於受理時段提出,須經課外組認可,並於活動日前一個月提出。
⏱️ 成果繳交與核銷時程
- 活動後 14 日內:繳交完整成果報告(含 6 張活動照片原始檔、滿意度問卷等)。
- 活動後 30 日內:繳交領據、支出明細表、黏貼憑證等文件進行核銷,逾期視同放棄。
- 活動取消:因故未能辦理者,應於預定活動日起 1 週內 向課活組提出書面說明。
欲了解詳細法規資訊與下載相關表單,請點擊下方按鈕:
📄 下載法規與申請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