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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及碩專班-申請學位考試及離校相關注意事項【1091207系務會議通過版】

壹、先依本系申請學位口試自我檢核表進行自我檢核(如下方附檔),相關資料是否皆具備。

貳、於學位口試前四週提出申請並至Google表單登記:https://forms.gle/2Ch2fVXHpTKd9V9E8

參、依下列各項說明提出申請以及定稿後辦理離校手續:

一、申請日期:進行學位考試前四週,例:6/28要進行學位考試,那麼5/28請準備以下資料向系辦提出申請:

1.學位考試申請書(自110學年度開始改採至校務行政系統→成績與抵免相關作業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記得考試委員要有指導教授》,請填寫正確的考試時間及考試地點,其中考試地點之教室若在林森請向林森校區系辦(05-2732420)登記後填上,民雄則向民雄系辦登記(05-2068655),系統一但送出,就無法更改,請務必確認全部資料是否都正確

2.論文指導教授推薦書自110學年度開始改採至校務行政系統→成績與抵免相關作業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送出後印出)

3.歷年成績單(由系辦處理)

4.論文中文摘要

5.1-5章初稿(可不用裝訂,指導教授看過不用的版本即可,以節省資源)

6.在有審查制度之學位刊物發表文章,至少績分二分。
 (1)刊登在電子期刊者:請附目錄+內文+審稿辦法或審查通過通知
 (2)刊登在紙本期刊者:請附封面+封底+目錄+內文+審稿辦法或審查通過通知
 (3)刊登在學術研討會者:請附會議手冊封面+封底+目錄+內文+審稿辦法或審查通過通知或發表證明(發表證明上需有註明“審查”二字)。

7.參加6場次計畫審查或學位考試之登記卡(黃卡)。

8.104學年度入學生須檢附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修課及格證明。

9.補修基礎學分之成績或學分證明書

10.論文指導費繳費證明。

11.論文初稿比對結果證明(須低於25%)。


二、論文修改完畢後交由指導教授審閱並於修改通知書上簽名,以及附件11-國立嘉義大學學位論文(報告)授權公開情形認定書,與指導教授共同討論著作權及電子檔公開年限確認後簽署,將二份表件送至系辦換取學位考試委員會審定書後進行論文裝訂(論文裝訂順序、封面及書背格式詳如附件3.4)。請注意,系上有規定的論文封面顏色,您可直接至嘉義學明(彌陀路上)進行裝訂,亦或向系辦索取色卡自行找就近的影印店裝訂。

註:裝訂前請將您的論文上傳至嘉義大學圖書館,操作手冊詳如附件5壓縮檔,上傳完成後會有授權頁,請簽名後放到論文中。請大家儘量開放國圖授權。

三、離校:請繳交以下資料(詳如附件6)
1.5本論文(內文不加浮水印)
2.論文電子檔,可直接將電子檔寄到fegs@mail.ncyu.edu.tw,格式不拘(亦即word或pdf皆可)
3.歸還研究生研究室鑰匙、置物櫃鑰匙、側門刷卡並確認其班級及個人置物櫃、信箱之空間已清理完畢
4.輔諮系論文電子檔案上傳授權書(如附件7)
5.校友資料登錄表(如附件8)
6.學術活動出席是否已符合規定,未符合者請繳交3000字報告

點閱 點閱:789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4-06-11 11:09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2-06-02 08:00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輔導與諮商學系暨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