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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稅(有售票活動注意事項)

學生會及社團有售票活動注意事項

  • 學生會社團

舉辦校內電影欣賞、演唱會、舞會等活動,有售票者 (索票或沒花錢買票者不算入),須於活動前向嘉義縣稅務局民雄分局 (建國路二段263號,演藝中心旁,電話:2260505#221 盧小姐) 登記報備。

 

1. 攜帶 /模,讓承辦人檢視。

票根上應有日期、時間、場次、地點、名稱、票價。

2. 娛樂稅申請表。(表格在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官網下載)

3. 組織章程 (指的是學生會或社團)

4. 會章或社章

5. 學生會會長職名章、身分證或社長職名章、身分證。

6. 留下保證人的資料 (如學生會的輔導老師的資料,社團則是指導老師)

7. 臨時公演申請書代徵娛樂稅款保證書(同一份)

 

活動後10日內申報娛樂稅。

收支明細表、賣剩的票交回嘉義縣稅務局民雄分局。

 

  • 學校

由學務組出具「活動收入為該社團或該學生會之用」的證明,蓋關防大印。

 

一般:

娛樂稅 50*面額150 = 7500  x 1% = 75娛樂稅

 (內含代徵娛樂稅)

營業稅 50*面額150 = 7500  x 5% = 375 營業稅

 (不扣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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