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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團體保險

114學年度大專院校實習學生團體意外險共同供應契約,由新光產物保險股份公司標,契約期間為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聯絡人:李先生,電話:02-2507-5335

保險金額:

1.傷害保險(失能或死亡)每人最高理賠金額新臺幣200萬元。(失能部分按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辦理,詳保單條款)

2.傷害醫療(含門診實支實付及傷害住院病房給付每日新臺幣1000)每人最高理賠金額新臺幣5萬元。

保險期間及保費:

1.保險期間:一年期、十一個月、十個月、九個月、八個月、七個月、六個月、五個月、四個月、三個月、二個月、一個月、一日。

2.保費:不分實習生個人職業類別,以一年期(每人新台幣452元)為保費計算標的,惟未滿一年期者,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年繳短期費率表(如下表)換算投保保費:

  

按全年保險費百分比(%

換算保費()

一日

5%

22.6

一日以上至一個月者

15%

67.8

一個月以上至二個月者

25%

113

二個月以上至三個月者

35%

158.2

三個月以上至四個月者

45%

203.4

四個月以上至五個月者

55%

248.6

五個月以上至六個月者

65%

293.8

六個月以上至七個月者

75%

339

七個月以上至八個月者

80%

361.6

八個月以上至九個月者

85%

384.2

九個月以上至十個月者

90%

406.8

十個月以上至十一個月者

95%

429.4

十一個月以上至十二個月者

100%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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