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入年級由各學系依抵免學分數結果裁定,抵免40學分以上者得編入二年級,抵免78學分以上者得編入三年級,抵免110學分以上者得編入四年級。但二專及五專畢業生最高得編入三年級,學士班退學生最高得編入退學之年級,不含延長修業年限。研究生抵免12學分﹝含﹞以上者,得申請編入二年級肄業。
除專科畢業學生外,申請抵免之課程應為未計入已取得學位之畢業最低學分內。
7.抵免學分後可以申請提高編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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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5-13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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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6-05-13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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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