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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學生如何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

一、 申請條件與資格   
學士班應屆畢業生(含申請提前畢業學生)及修業一學期以上碩士班在學研究生,經原就讀或相關系、所、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為具有發展潛力,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
(一)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所、學位學程全班(組)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各系、所、學位學程得為更嚴格之規定。
(二)因其他特殊情形,經擬逕修之學系、所、學位學程評定為成績優異者。
二、 申請方式及期限
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者應於擬就讀博士班之系、所、學位學程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繳交資料應包含申請表、推薦函(二封以上)、歷年成績單及各系、所、學位學程所規定之文件等。各系、所、學位學程審核結果經擬就讀系、所、學位學程相關會議通過後,送教務處簽陳校長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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